我委拟修订0123口服溶液剂 口服混悬剂 口服乳剂国家药品标准。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、合理性和适用性,现将拟修订的0123口服溶液剂 口服混悬剂 口服乳剂公示稿(第二次)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(详见附件)。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。请认真研核,若有异议,请及时在线反馈,并附相关说明、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。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,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,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(同时将可编辑版本发送至以下邮箱)。
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。
联系人:尚悦、朱冉
电话:010-67079578
通信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
邮编:100061
基础信息
业务编号 | 通辅包20240300 | 品种类别 | 通则辅料包材 | 品种 | 0123 口服溶液剂 口服混悬剂 口服乳剂 |
制修订 | 修订 | 项目周期 | 12 | 标准编号 | |
公示期 | 30天 | 公示日期 | 2024-08-09~2024-09-09 | 联系处室 | 通则辅料包材处 |
联系人 | 尚悦、朱冉 | 联系电话 | 010-67079578 | 电子邮箱 | shangyue@chp.org.cn |
邮编 | 100061 | 通信地址 | 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|
0123 口服溶液剂 口服混悬剂 口服乳剂(第二次公示).pdf